广东海丰公平大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海丰公平大湖自然保护区被确认为我国三大国际候鸟迁徙栖息地之一。海丰县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全国 12 个“中国鸟类之乡”之一。的“中国水鸟之乡”称号。
广东海丰公平大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简称海丰保护区)位于中国南部沿海地区, 地处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境内。西距广州 290km、距深圳197km,东距汕头 180km,水路至香港81海里。海丰保护区由公平区、大湖区和东关联安围区 3 块组成,通过黄江河水系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区内物种多样性丰富,黑脸琵鹭等大量珍禽云集,蔚为壮观,是中国南部水鸟重要的栖息地。保护对象为以黑脸琵鹭、卷羽鹈鹕等为代表的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珍稀水鸟及其栖息地。湿地类型主要有天然近海、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人工湖泊湿地,符合《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的 1、2、3、4、5、6。海丰保护区是 1988 年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2008 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

海丰保护区内河流纵横,湿地种类多、面积大,水域和湿地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70%;湿地内水产丰富,海滨和周围大片良田为水禽的觅食、栖息、繁殖和候鸟越冬、停留、迁徙提供了优良的生态环境。其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良好的生态保护,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水禽前来越冬、栖息,现已成为水鸟的乐园。已记录到鸟类 43 科 163 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的鸟类有黑脸琵鹭、海鸬鹚、卷羽鹈鹕、小青脚鹬、黑耳鸢、鹗、鹊鹞、灰背隼和褐翅鸦鹃等 25 种;有国际重要意义的凤头300 多只;受中日候鸟保护协定保护的候鸟 71 种、中澳候鸟保护协定保护的鸟类 28 种。有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共18科 51 种,其中稀有种有眼斑水龟、四眼水龟、鼋、南草蜥等。海丰保护区内越冬鸟数量达 20 000 只以上,另有省级重点保护鸟类 26 种。黑脸琵鹭是世界公认的极度濒危鸟类,2005 年全球同步普查,数量达 39 只,最高记录 46 只,占世界现存总数的 3%;卷羽鹈鹕是全球易危鸟类,2005 年越冬数量 22 只;凤头每年越冬数量 300 多只。区内优势草本植物有日照飘拂草、莠狗尾草、芦苇、咸水草、茳芏、雀稗等,天然植被为红树林植被和芦苇,湿地周边地区的原生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亚热带落叶季雨林。

海丰保护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的海滨,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丰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22℃,无霜期 360 天,年均降水量 2382mm。常年主导风向,春、夏季为西南风,夏、秋季节受台风影响较明显。保护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绵亘着莲花山脉,中东部黄江流域一带为平原,南部为沿海丘陵和滨海平原台地。莲花山脉东北至西南走向绵延数百千米,在海丰鲘门入海,其余脉可延伸至香港的大屿山,是中国东南沿海多条水系的发源地,有着丰富的地理和地貌多样性。土壤包括赤红壤、水稻土、菜园土、潮沙泥土、滨海盐渍土、海滨沙土、石质土等 10 多种土类。上层为厚土层,腐殖质层较厚,有机质含量中等,团粒结构好。
保护区湿地类型丰富,由滩涂、库塘、河口水域和河口三角洲水域、水产养殖塘、潮间带红树林湿地、浅海水域、沙滩、砾石与卵石滩、永久性的河流和水塘等构成,湿地面积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68.34%,各方面都具有互补性,共同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是中国华南亚热带近海及海岸湿地的典型代表,其湿地生态系统是南中国海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拉市海湿地保护区

  云南丽江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云南省第一个以湿地命名的自然保护区,于1998年6月批准建立。保护区位于玉龙县中部,距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8公里。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保护高原湿地、湿地鸟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由拉市海、文海、文笔水库、吉子水库四个片区组成,总面积6523公顷。2004年被中国政府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是中国30个“国际重要湿地”之一。2005年列为全国“野生动物科普教育基地”,2005年列为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是国家野生动物疫疫病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面积495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青海湖整个水域及鸟类繁殖、栖息的岛屿、滩涂和湖岸湿地,地跨二州三县。保护区始建于1975年,1976年建立管理站,1984年晋升为管理处,1992年被列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拉姆萨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99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局现有干部职工33人,内设办公室、自然保护科、信息宣传科、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机构,外设有鸟岛、黑马河、湖东保护管理站。
2、保护区性质
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民事业型单位,由青海省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托管,业务上归口青海省林业局主管,是以保护青海湖湿地以及鸟类资源及其栖息地为宗旨,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生态旅游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

3、保护对象
一是青海湖湖体及其环湖湿地等脆弱的高原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二是在青海湖栖息、繁衍的野生动物,尤其重要的是珍稀濒危动物—普氏原羚、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等。
4、保护区类型
保护区属于典型的高原湿地,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该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的“湿地系统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地理位置东经99°34'26″~100°48'44″,北纬36°31'48″~37°15'29″之间,地跨海北州海晏、刚察县和海南州共和县,范围东至环湖东路,西至环湖西路,北至青藏铁路,南至109国道。
6、保护区的目标
一是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成立以来,管理机构确定以保护高原湿地及高原湖泊和区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维持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及其自然景观,保护其生物多样性;二是采取院地合作、院校合作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科研科普教育工作;三是妥善处理自然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当地经济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该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区域社会经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