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面积及调蓄洪水功能的恢复
1998 年夏季,长江、松花江、嫩江等地发生的特大洪水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国务院提出的 32 字方针,“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 ,推动了湿地恢复的进程。国家投资数百亿元开展了大规模的长江综合防洪体系建设,恢复水面 2900km2,增加蓄洪容积130 亿 m3。这是我国历史上千百年以来第一次从围湖造地、人水争地,转变为主动地大规模退田还湖,给洪水以出路。 2002 年,长江流域中游及洞庭湖区再次发生较大洪水,江湖安澜无恙。
为了保护现存的湿地,改善生态环境,1998 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停止开垦湿地的决定,并大力推进退耕还湿工程,几年来,共完成退耕还湿3200hm2,湿地生态得到了保护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