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月25日,洞庭湖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清湖行动”)在岳阳市举行启动仪式。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出席。
此次洞庭湖“清湖行动”于9月25日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历时3个月,由农业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同组织开展,由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负责具体落实,湖南省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政府、环洞庭湖18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湖南省农业、公安、交通、工商、林业、水利、广播电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实施。
“清湖行动”期间,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组织执法船艇在洞庭湖区持续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力捕捞、拖网捕捞、机械吸螺等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电捕网(器)、吸螺机械、机动底拖网、矮围、围堰、网围、迷魂阵等“绝户网”和非法作业方式,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追究违法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袁延文介绍,洞庭湖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经济鱼类的种苗基地、生物多样性的代表,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鲟、江豚等水生生物的主要繁衍和栖息地。保护洞庭湖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对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湖南省委、省政府及环湖各级人民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洞庭湖的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已在洞庭湖区建立了1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持续开展了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矮围网围清理和非法捕捞整治专项行动,洞庭湖渔业资源衰减趋势得到明显遏制。但由于水面宽阔,历史遗留问题众多等因素,洞庭湖区非法捕捞现象仍较为突出。开展洞庭湖“清湖行动”,通过部省联合、部门联动和集中整治,推动形成对非法捕捞高压严打、清理取缔的态势,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渔业部门牵头落实、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各界理解拥护的清理整治非法捕捞工作长效机制。